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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校级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、乡村振兴研究专项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结项的通知
2024年05月30日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组织开展校级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、乡村振兴研究专项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结项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项范围

本次结项范围包括:2021-2023年(含2023年)立项的、未结项或延期结项的校级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、乡村振兴研究专项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。

二、结项要求

1.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:取得省级以上(含副省级)批示或采纳类决策咨询成果2项(其中,批示类成果至少1项)。

2.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结项:需驻村干部所在村镇出具研究成果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证明材料。

3.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:专著已出版,且专著需明确标注“东北财经大学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”相关字样。

三、其他要求

1.一项决策咨询成果只可用于一个项目结项使用,不得用于不同项目结项重复使用。

2.用于结项的决策咨询成果需与项目直接相关,且其第一作者署名单位须为“东北财经大学”。

3.成果报告、论文、政策建议等各项成果须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。

4.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鉴定,项目结项等级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。项目结项等级为优秀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在今后申报专项项目时给予优先考虑;项目结项等级为不合格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校级科研项目。

5.尚不满足结项要求的,可填写《项目延期申请表》提出延期申请。

6.对以下几种情况,学校将对项目进行撤销处理:

(1)研究成果有严重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的;

(2)在学术道德、科研诚信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;

(3)研究成果与批准的项目设计严重不符的;

(4)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。

凡被撤销的项目,须退回已拨付项目经费,留做学校科研发展经费,项目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。

四、材料提交方式

1.电子版材料:

(1)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:《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和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结项审批书》、《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和乡村振兴研究专项信息汇总表》、决策咨询成果或论文扫描件。

(2)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结项:《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和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结项审批书》、《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和乡村振兴研究专项信息汇总表》、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和研究报告。

(3)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:《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结项审批书》和《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》。

请将对应项目电子版材料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—项目申报中。

2.纸质版材料:

(1)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:《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和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结项审批书》、决策咨询成果或论文扫描件纸质版材料各5份。

(2)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结项:《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和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结项审批书》、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和研究报告各5份。

(3)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:《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结项审批书》5份和专著原件1份。

请将对应项目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。请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报送材料完全一致。

截止时间:6月11日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刘强、战宇

联系电话:0411-84710331

联系单位:科研处项目管理科(梓楠楼东侧353室)

附件:

附件1: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和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结项审批书.doc

附件2:“揭榜挂帅”调查研究项目和乡村振兴研究专项信息汇总表.xlsx

附件3: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结项审批书.doc

附件4: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.xlsx

附件5:校级专项课题延期申请表.docx

科研处

2024年5月30日


撰稿:战宇审核:周学仁单位:科研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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